《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1 评价体系建立
2 权重方法确定
3 耦合评价模型构建
3.1 单灾种发育程度评价模型
3.2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模型
3.3 划分评价区
4 实例应用
4.1 数据来源与评价单元
4.2 数据处理
4.2.1 灾害规模数的处理方法
4.2.2 受灾年份的处理方法
4.3 评价因子计算
4.4 评价结果
(1)地质灾害发育分区特点
(2)评价结果验证
(3)评价结果对比
5 结论
文章摘要:在现有地质灾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因子只包括反映空间维度的点数量、点密度、体积数、体积密度等,不包括反映时间维度的评价因子。文章引入反映时间维度的受灾年份因子充实之。通过对地质灾害体积取中位数对数法、对受灾年份采用概率密度法进行处理和采用熵权法确定评价因子权重来建立时空耦合评价模型;采用斜率法将评价结果划分为高、较高、中、低四级,以反映已发生灾害的发育状况。选取2011—2020年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评价区域为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外的全国31个省份,按此方法对以县域为单元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进行评价与区划。结果表明:地质灾害高发育区共323个县,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分布在东南、西南、西北等地。较高发育区共566个县,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分布在西南、中南、东南等地。中发育区623个县,涉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包括西北、华北等地。低发育区共1336个县,涉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包括华北、东北、华东等地。本次评价结果与国家防灾部署、灾害发育分布具有较高的吻合度。野外实地调研证明,引入受灾年份后的评价结果较引入前更符合实际情况。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6030/j.cnki.issn.1000-3665.201912061
论文分类号:P694